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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镇政府征收农机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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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贯彻”农业两法”中,东山镇人民政府为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于1995年3月22日向各村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征收农机发展基金的通知”,全文如下。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农民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适用农机已成了农民的迫切要求。但现有农机使用年限早已超过。据统计,耕作机械70年代产品占80%,80年代占15%,90年代占5%,由于机械陈旧,技术状态下降,经济效益低下。因此,严重影响了机手耕作积极性,致使机耕作业落实困难。为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需要对陈旧机械进行更新。但更新机具一次性投资较大,如购一台手扶拖拉机,现价每台8200元,每年每台两季作业量按300亩计算,每亩收费25元。
出处 《农机推广》 1997年第4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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