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的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
出处
《江苏农机化》
1997年第1期6-8,共3页
Jiangsu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