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在前进.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各个行业和领域都进行了彻底的或试验性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当然,教育界也不例外.我们知道为了民族的振兴,就必须提高人民的知识素养.这就需要在教育方面下大力!综观世界各国的教育改革,使我们明白课程的更新是改革的核心.但是教育体制的改革是关键,而管理体制的改革是重点、难点.《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要将教育管理权适当下放的设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基础教育的管理权属于地方,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再次重申了在教育领域实行管政放权的基本方针.可见,今后教育管理权的下放将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一个根本方面.那么,我国目前所面临着一个什么样的教育管理状况,管理权的下放应到那一级呢?是应放到省级、还是县级、乡级呢?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
出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1997年第1期34-35,共2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