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大竹县国税局实行廉政责任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大竹县国家税务局为了保证廉政责任和各项工作得到落实,从1996年起,实行了廉政责任制,各所、股、室均向县局签订一责任书,实行一长制,各单位负责人向局长负责。廉政责任书上分责任期限、责任目标、奖惩办法三部分。责任期限为一年。责任目标有8条:(1)各单位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廉洁自律现定情况;(2)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情况;(3)对本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监督情况;(4)在执行政策和经费开支方面,无否按规定处理;(5)
作者 邹清平 国宣
出处 《廉政瞭望》 1997年第3期16-1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