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初涉新闻圈,做的是记者。采访中常有好心人对我说,女同志做编辑比较合适。说的也是,做了几年记者,不时有被编辑“枪毙”掉的“大作”。次数多了,就有了这样的想法:我若做了编辑,不就也有了“生杀大权”。 几年过去,我真的成了编辑,但很快就发现,编辑并不轻松。尤其是我作为《公共关系报》一版的责任编辑,不要说对记者的大作“生杀予夺”,就连编辑最起码的“修修改改”都缺乏“对象”——稿子。 部门人手不够,无法配专职记者去全国各地采访。这类专业性较强的报纸,指望自发来稿几乎不可能。于是,身为编辑,我得用2/3的时间去组稿,去做通联工作。值得庆幸的是。
出处
《新闻实践》
1997年第6期31-31,共1页
Practical Journ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