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学是思维的体操,思维是智力的核心,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心理学认为:“思维的基本过程是分析和综合”,这两种思维是彼此相反的,同时,又是紧密联系着的,在教学中应运用分析法与综合法相合的原则:分析法是从结果追溯到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的一种思维方法;综合法是从原因推导到由原因产生的结果的另一种思维方法.在教学中若能将分析法与综合法很好地结合起来运用,就可使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既深刻又全面,并得到解题的思维方法.
出处
《晋中学院学报》
1997年第1期55-56,共2页
Journal of Jinzho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