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最为重要的内容。独立与客观、公正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超然独立的立场是保持客观、公正心态的前提条件,客观、公正的心态又是独立性的本质要求。一个注册会计师如果丧失了独立性,让他还具有客观公正的心态是不太可能的。因此,要确保注册会计师的客观、公正性,必须使他们具有独立性,这对保持其自身的可信性是十分重要的。从另一方面看,独立性也不能完全弥补缺乏客观性或品质上的公正性的弱点。如果一个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和形式上都是独立的,但是却不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甚至挡不住小恩小惠的诱惑,见利忘义,则不能实现客观性和公正性。 客观性与公正性也是不可分割的。客观性是就注册会计师的态度而言,而公正性是就注册会计师的品质而言。没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就不具备诚实正直的品质;反之,没有诚实、正直的品质,也就不可能做到实事求是。心不正,事不公。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7年第7期25-25,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