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站在加快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积极引导和扶持私营经济的发展。应将私营企业集团的发展列入北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在立项审批、股份改造、户籍管理以及法律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切实、有力的支持,鼓励其向资产社会化、管理规范化和经营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既发挥其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作用,为首都的经济振兴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又发挥其爱国、敬业、守法的示范作用。
出处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
1997年第3期46-47,共2页
China Non-Governmen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