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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官制述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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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魏晋南北朝前后延续近400年,官制变化很大。这里只能简单介绍比较重要、固定、和后代关系较大的制度。 (一)三公 三公即太尉、司徒、司空,在东汉制度上是宰相。但实权逐渐为皇帝的秘书机构尚书台侵夺。魏晋之后,习惯上仍称三公为宰相;位居三公也叫登“台司”(或台辅、鼎司),一般依然是士大夫一生最高理想。不过,就实权而言,三公已无宰相之实,一般已不处理日常政务。《北齐书·琅邪王俨传》:十岁即封司徒,其为荣宠之位,自不待言。不过这一时期三公还设有办公机构“府”。
作者 祝总斌
出处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 1997年第3期48-48,共1页 Journal of Hebei Tourism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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