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工程造价”概念定位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造价”应是建设(建筑)工程(产品)的建造价格,是建筑业建造性活动的生产价格,相当于工业消费品的出厂价。其价格构成不包括“建造性生产活动”以外的“营销”等其他“非建造性生产活动”的因素,体现“建造性生产活动”的特征,并作为建筑产品价格的基础和起点。文章从建筑工程造价的本质特征与建筑业商品生产交换的特殊性两方面对其进行了分析。
出处
《林业勘察设计》
1997年第1期69-72,共4页
Forestry Prospect and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