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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反面事例得出正面启示——《新民晚报》报道“杨玉霞毁容案”等案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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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是媒体必须遵循的准则.因为,背离了这个准则,“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就成了一句空话.由此,我们还可以这样说,正面报道始终应该是媒体的主体.然而,现实生活总会不时地出现与道德、法律不相容的现象,对这类现象任何媒体都不会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因为,媒体还肩负着舆论监督的功能,惩恶扬善、计砭时弊是媒体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类揭露性的、批评性的报道往往被称之为反面报道,尽管反面报道不可能成为媒体的基调,但是,当它不时地出现在报纸、广播、电视的报道中时,我们能否让反面报道产生正面报道的效果,从而达到反面报道在媒体上的“总量调控”呢?
作者 彭正勇
机构地区 新民晚报政教部
出处 《新闻记者》 1997年第2期50-51,共2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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