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要长期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江泽民总书记也强调,中央制定的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农业部党组在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性。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既坚持了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又通过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紧密结合;既赋予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又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既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又理顺了国家、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