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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多奖少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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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报载,浙江省衢州市汪村乡皂角村设立村民考核奖励基金,一年分两次对全体村民在计划生育、完成国家粮食订购任务等几十个方面进行考核,按得分多少进行奖励,从而激发了村民做一个合格村民的积极性,1992年以来,该村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村。然而,一些地方农村干部仍然沿用过去那种简单的工作方法,动不动就兴罚款。好像罚款是解决任何问题的唯一有效办法。岂知,罚款首先就是一种不文明的做法,不文明的做法就难以产生文明的效果;其次,罚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上的问题,虽然有时候罚款也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但更多的时候是。
作者 梁斌朝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1997年第1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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