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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建议性与请示的请求性——与李栋臣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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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栋臣同志的《报告和请示的区别是什么?——兼驳两种错误观点》一文发表在《秘书》1996年第11期上(下称李文),主要内容是为“建议报告”辩解的。其要害是“请示不能提建议,提建议的就是建议报告”,从而把两种不同性质的上行文混为一谈,或者完全是报告与请示的颠倒,在误区里陷得很深。
作者 丁兆棠
出处 《秘书》 1997年第9期45-46,共2页 Secre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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