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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你——签订特殊合同勿忘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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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潍坊市潍坊区李某曾卖给杨某一辆摩托车,为省钱未办理过户手续,去年8月,杨某酒后无证驾驶买来的摩托车,载着同村青年孙某在公路上快速行驶时,不慎撞到路边石子堆上后翻车,孙某被摔致重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因转卖车辆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作为肇事车主成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杨某与李某赔偿孙某之父经济损失共计3万余元。在现实生活中,象李某这样因不懂法律。
出处 《山东审判》 1997年第4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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