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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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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生产经营企业。三者谁应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目前还存在着不同意见。下面我们进行一下分析。
作者 张银杰
出处 《东北史地》 1997年第4期93-9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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