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种大环境影响推动下,我国图书馆的各项业务工作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其中编辑工作,是图书馆深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它是向各类不同的读者提供技术资料、专题文摘、专科题录、专业信息综述和述评等多种形式的二次和三次文献的手段。搞编辑工作,必须熟悉著作权法,否则将引发法律纠纷,本文想就此略抒管见。早在一九九0年我国立法机构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过几年来社会实践表明,《著作权法》
出处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1997年第2期17-18,共2页
Information and Research of Legal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