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内基于智力创造性活动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包括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科学发现等。知识产权制度是指保护所有者的知识产权,同时又促进构成这种产权的情报的充分公开和利用。即知识产权是与情报有关的财产权。情报服务工作是指以提供情报为主要内容的一类知识产业。它包括传统的借阅服务、情报检索与查寻服务、情报研究与咨询服务、技术经济贸易和其它中介服务。即情报服务工作中加工传递的对象,绝大部分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
出处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1997年第4期21-22,20,共3页
Information and Research of Legal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