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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是学会发展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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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省分会发展团体会员概况 省分会从1995年开始发展团体会员。当时是按照《中华医学会团体会员条例》,结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于1995年4月20日向有关单位下发了闽医会《关于发展团体会员的通知》。明确规定团体会员条件、入会手续。
作者 周佑宇
机构地区 福建省医学会
出处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 1997年第16期15-16,共2页 China Medic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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