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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煤矿服务年限缩短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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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对煤矿服务年限是有明文规定的:如设计年产量在30万吨以下的小矿,其服务年限不得少于20年;年产量在30~40万吨的中型矿井,其服各年限不少于40年;年产量在90万吨以上的大型矿井,其服务年限不少于50~70年。然而,近些年来一些煤矿服务年限锐减,有的只有设计年限的2/3,甚至更少,过早地进入衰老期。究其原因有:
作者 谭仁和
出处 《中国煤炭工业》 1997年第9期53-53,共1页 China co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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