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文选》卷四十八《班固典引》: 永平十七年,……诏因曰,司马迁著书,成一家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义)士也。 《后汉书·蔡邕传》: (王)允曰: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 《汉记》卷十四: 上以迁欲沮贰师,为(李)陵游说。上怒,乃族陵家,而下迁腐刑。司马子长既遭李陵之祸,喟然而叹,幽而发愤,遂著《史记》。 (三国志·魏志·王肃传》: 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 《史通·探赜篇》: 迁之纰缪,其流甚多,……遭彼腐刑,怨刺孝武。 以上诸说,词异而意近,概言之,诸著者因太史公由李陵事而下蚕室,遂误以为太史公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旨在非贬孝武。当然,前贤依据《史记·太史公自序》篇对以上说法加以辨证,说明太史公是承其父淡临终之命而著《史记》的,亦即太史公著《史记》在前,而因李陵受刑,实乃远在其操笔撰史多年之后。至于《史记》是否“贬损当世”、“怨刺孝武”则皆以“良史实录”、“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而昭法式”的纯史观点加以诠释,而不再作深入的研读。于是师师相传,至于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