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成因除某些新闻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使及有关执法部门监督管理没有到位外,主要在于新闻广告缺乏判定标准。由于新闻广告具有一定的可缩性和复杂性,法律上又没有明确的识别判定标准,因而,很多大众传播媒介便有意玩弄伎俩,在新闻广告上打“擦边球”。因此为了有力遏制这一违法广告形式的蔓延,建议有关部门:一、尽快制订新闻广告的确认标准。二、完善监督网络。主要方法有:①申请监督。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7年第2期14-14,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