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澳门政府于1995年6月26日颁布了《倾向免费教育普及法令》(第29/95/M号,以下简称《免费教育法令》。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故有必要把《免费教育法令》与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加以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对《免费教育法令》作出简要的分析。 一、关于免费教育的性质 据《免费教育法令》第1条规定:“倾向免费教育之普及。”据《义务教育法》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上述条文的比较来看,澳门要普及的是免费教育,而中国内地要普及的是义务教育。
出处
《现代教育论丛》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49-51,共3页
Modern Education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