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6年中央决算,批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所作的《关于199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572-577,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