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界常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夜晚,面对熊熊燃烧的堆堆篝火,一只又一只,至一群又一群的飞蛾,总会毫不犹豫地扑向火中,前赴后继,义无反顾。近年来,人类现实生活中竟也出现了与此相似的现象:在反腐呼声日趋高涨、惩腐力度不断加大、腐败分子成批被捉的强大阵势面前,一些党员、干部不警醒、不思过、不悔改,公然置法规纪律于不顾,竞相顶风作案,上演了一幕幕"飞蛾扑火"之丑剧。据统计,199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16.8万余件违法违纪案件中,当年作案的占30%左右,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作案的约占70写。据昆虫学家研究证明,飞蛾扑火是由其生活特性和本能所决定的。那么,作为我们的一些党员、于部,却缘何竞相干出"飞蛾扑火"之蠢举呢?这个问题,不仅事关当前反腐败斗争方法和策略的制定,而且事关反腐败斗争能否有效持久深入地进行下去。分析研究部分典型案例,结合工作实践,笔者以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贪婪心理的膨胀,给作案者带来行动上的疯狂性。人是其有一定的欲望的。正常情况下,在道德思想(即个人在道德上所想达到的高尚状态及完美境界)和道德良心(即道德贵任感)的作用下,绝大多数人能够按照高尚的道德标准和完美的人格形象,自觉调节自我的贪婪心理并能得以满足。但对于少数缺乏道德修养的人来说,在不良道德思想的影响下,其内心信念逐渐产生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