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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骑车撞死人 家长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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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10月2日10时许,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瓦甸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告:家住该乡瓦甸村的骆某步行到该乡镇中大桥南上坡时,被对面两名合骑一辆自行车的儿童擅倒,头部当即流血不止。 经派出所干警调查,肇事者为两名不满12周岁的小学生。他们在骑车下坡时,由于车速过快。
作者 王刚
出处 《农业开发与装备》 1997年第1期40-40,共1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 Equip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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