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而有效的政治制度,如何在多元经济平等竞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现阶段进一步搞好民族区域自治,这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新课题。 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革命总体问题的一部分,因其时间、条件、地点不同而内容不同,不可企图同时一揽子解决。在一个国家,社会革命的总体的解决,是民族问题逐步解决的前提条件,至于是通过联邦制或者民族区域自治,应该从自己国家的具体国情出发。
出处
《琼州学院学报》
1997年第1期69-71,共3页
Journal of Qiong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