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4年河南洛阳市府大楼里,曾发生了一起诽谤案。当一封封署名为“洛阳市县区及厂矿企业单位”、“市直机关干部”,声称“洛阳人民强烈要求迅速查处市计委主任腐败行为”的匿名信。发往省纪委等部门后,经洛阳市纪委、公安部门联合调查,检察机关决定对要官、要党票遭批评抵制,便把一己泄愤之欲,强加在洛阳市人民头上的匿名信杜撰人、原市计委干部李瑞卿等人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一、二审对被告人均作了有罪判决,传媒作了披露。现在,盐城市府大楼里,也发生了一起诽谤案。两案比较,后者将会引发出人们更多的思考……
出处
《检察风云》
1996年第1期14-1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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