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党委督查工作已经走上正轨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整体功能,形成群体督查意识?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协调的“三位一体”督查工作体系。这个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即领导层面、执行层面和办公部门协调层面。从地区一级来说,领导层面就是地委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层面就是地直部门和县市委,协调层面就是地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督查机构。这三个层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哪一个层面的作用发挥不好,督查工作都将遇到障碍。那么,怎样调动各层面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作用呢?我们的做法是:
出处
《秘书之友》
1996年第6期18-20,共3页
Secretary’s Compa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