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扶沟县十届人大常委会自1993年换届以来,依照法律规定,积极探索人事任免、监督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任命前严把"三关"。一是听取考察情况介绍关。接到提请任命人员名单后,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听取党委组织部门对拟任人员考察情况介绍,然后根据党委组织部门介绍的情况和拟任人员平时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提请任命;二是法律知识测试关。人大常委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人事任免办法,对"一府两院"所提请任命人员,一律进行宪法、法律和有关专业知识测试,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任命;三是审议任命关。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对拟任人员进行严格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