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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权益法核算导致少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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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在对荆门石化总厂、武汉石油化工厂审计调查时了解到这两家企业股票投资未按权益法核算,致使少计投资收益9000多万元。 荆门石化总厂和武汉石油化工厂通过募集设立的方式分别组建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石化总厂占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 45.52%的股份,武汉石油化工厂占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40.
作者 吴班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40-40,共1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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