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省定兴县审计局自去年以来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错案和办案过错的予以追究责任:(1)审计事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造成错误处理的;(2)做虚假记录,为被审计单位掩盖问题的;(3)泄密、失密的;(4)更改审计案卷材料或不如实做调查询问的;(5)玩忽职守、丢失或损坏案件材料的;(6)对应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故意推诿拖延的;(7)徇私枉法造成的;(8)非法冻结资产和帐户,给企业造成损失的;(9)不按执法程序进行审计的;(10)不如实汇报审计结果致使做出错误决定的;(11)上级机关、监督机关认定为错案的;(12)其它原因造成的。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1期32-32,共1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