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织人民代表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评议,全区乃至全国许多省区目前都在普遍采用或深入开展,或多或少地收到了一定成效。其中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从根本上强化了"一府两院"的"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增大了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就我区各地的实践而言,"评议"这种监督方式已得到了社会的肯定。若从进一步完善评议工作的角度看,我们在充分认识其合理性与可行性的同时,对其稳含着的一些有待关注的问题也应作一客观剖析。这并非指"评议"这种方式本身存在什么问题,而是指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所引发出来的某些负面影响,亦即评议的系列活动所产生的直接结果未能达到民众期望值所产生的一些社会反响。一、因"雷声大、雨点小"所导致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