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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评议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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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以人民为主体实现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的制度。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唯一正确的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地区人大工怍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关,它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规定,监督地区行政公署、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区分院的工作,组织在本地区的上级人大代表对"一署两院"的工作进行评议;指导、支持本地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开展工作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对"一府(署)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监督的质量只能提高,不能降低;监督只能坚持不能取消。监督的方式很多,其中组织代表评议就是一种很好的监督方式,是一种高层次的监督。为了加强监督。
出处 《新疆人大》 1996年第2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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