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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立法以法规范我区农业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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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如何加强农业立法工作,依法规范农业经济关系和经济生活,是人大农经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近年来,我们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先后制定了发展乡镇企业条例、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气象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等10多个地方性农业法规,为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
出处 《新疆人大》 1996年第2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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