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并于1995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对法院队伍建设将产生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是我国第一部法官的专门立法,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部法律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它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审判工作和法官管理工作实践,既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又适当地借鉴了外国经验,重点放在保证法官素质,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审判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