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监所工作,主要是对被拘捕的处于预审、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刑事被告人的看押、管理和教育工作。监所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业务工作,它凭借监房、警械具和武装手段强行限制刑事被告人的行动自由。其目的和任务是严密看管,防止被告人通风报信、串供越狱、自杀、自残等行为的发生;搞好生活卫生管理,对刑事被告人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密切配合预审中的侦查讯问、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和法院的审判,促使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1996年第3期93-96,共4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