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印发《中外合作举办教育考试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各部委教育司(局):现将《中外合作举办教育考试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与港、澳、台地区考试机构合作举办的教育考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机构地区 国家教育委员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6年第22期891-895,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