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我国金融体系,适应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同时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要立即按照本《办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6年第31期1253-1254,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