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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档案馆馆藏档案“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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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关于“门类齐全” 就县档案馆而言,事实上绝对的“门类齐全”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达到:一是有部分档案按规定不接收进馆,如公安治安保卫档案,人民法院民事、刑事诉讼档案、检察院案件审理档案等;二是城市建设档案,按档案馆职能分工,归城建档案馆接收;三是其他一些专业档案馆的兴起和建立,要按专业对口上交档案;四是科学技术档案,虽有规定向综合档案馆移交,但很多原因,难以实现。因此,实际上县档案馆就是县级党政文书档案馆。仅此而观之,笔者认为,对于县档案馆馆藏档案“门类齐全”的提法。
作者 刘润生
机构地区 桑植县档案局
出处 《档案时空》 1996年第2期27-27,共1页 Archives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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