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10月,我国进行了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这次改革更好地体现了党的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了正常的增资机制,理顺了不合理的工资关系,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对我们的工资管理、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改以后,事业单位必须根据不同的类型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较以往复杂,且经常处于变动状态。我校教职员4千余人(不包括离退休人员、企编人员),面对如此浩繁的工作量以及频繁的变动。
出处
《教育财会研究》
1996年第4期44-45,共2页
Studies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i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