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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弃妇”形象简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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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弃妇”即被丈夫抛弃的女子,在中国漫长的封建宗法社会的历史上不可胜数。宗法制度首先把女子放在依附男性的奴隶地位,然后设置了丈夫休弃妻子的种种理由。《大戴礼》规定有“七出”:“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这些规定本身就是对女性奴隶地位的道德和法律的认定,是父权夫权主义的产物和标志,就其具体条款而言,其内涵和尺度也都具有主观随意性,家长丈夫可以利用它来随意休弃自己所不喜欢的子媳和妻子。所以历史上“弃妇”之多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平则鸣。文学,首先是诗歌,在上古时代就有为“弃妇”争鸣的作品。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里。有两首著名的“弃妇”诗,一是《卫风·氓》,一是《邶风·谷风》。两诗篇幅相近,内容也酷似。从抒情性的深切凄婉、真挚感人的艺术效果来说,两首诗不分高下;从两位女主人公所抒发的感情境界所表现的性格特点来看,则有很大的差异。
作者 宋瑞
出处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CSSCI 1996年第4期68-69,共2页 Journal of China Women's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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