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后,铁道部领导曾经指出,铁路基本建设施工力量应该是主要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实行筑路工人来自农村回到农村去的办法。为此铁道部还制定了《铁路施工企业使用民工管理暂行办法》,从而改变了以往民工按县、区、乡镇有组织参加筑路的做法。施工企业劳动力有缺口而自身又不能调剂时,可以有计划的使用民工,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向路外分包工程。铁路施工企业原有的生产工人骨干力量中五六十年代入路的大多数已退休。
出处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
1996年第4期27-29,共3页
Railway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