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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省电力公司为核废物倾倒场址补偿30亿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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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台湾省《中国邮报》1996年7月14日报道】台湾省电力公司(简称台电)将向提供适宜的低放核废物倾倒场址的特别城镇补偿30亿新台币。 这笔钱是作为管理台电的核电站产生的低放废物的倾倒场址选择的一揽子条例的一部分提供的。 经济事务部的一个委员会已完成了这些条例的审查,即将提交给行政院在本月底前最后核准。
作者 何健军
出处 《国外核新闻》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0期26-27,共2页 Foreign Nuclear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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