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武隆县鉴证劳动合同重质量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武隆县劳动局自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来,发现有少数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怕麻烦,图省事,合同当事人不在时,请人代签或者是经办人员在劳动合同上的乙方一栏填上当事人的姓名就算完事一,双方约定的条款超越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证。鉴于此状,为使劳动合同做到万无一失,依法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个局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办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有线广播、《武隆报》等形式,加大了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意义的宜传,使合同双方当事人深刻地认识到,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在此基础上,对企业交来鉴证的每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工资待遇、双方约定的条款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签订。
作者 窦春胜
机构地区 武隆县劳动局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6年第6期30-30,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