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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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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为促进国家行政机关精干、廉洁、高效,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一、辞职(一)国家公务员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二)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三)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辞职: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6年第6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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