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自从本世纪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实践,从一国实践变为多国实践之后,掌握了政权的共产党人,就将唯物辩证法理论的研究重心,逐渐地从革命转向建设,开拓了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研究的新领域。回顾近80年以来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的研究历程,我们对这一新领域的认识,正如列宁所说,不是直线,而是近似于螺旋的曲线。早在十月革命之后,列宁就在建设过程中对实际运用辩证法非常重视。他曾考察了对立统一规律在新时期表现的新特点,认为:对立面的趋态和方面不仅互相对立着,并且也能暂时地互相适合、融合,朝着同一方向行动。还提出了"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个东西。前者社会主义社会中将消失,而后者将仍然存在。"(《列宁文集》第11卷,1931年俄文版第357页)并且对社会主义社会转变形式的特殊性以及人的自觉因素有日益增长的作用等问题作了开拓性的新探索。在列宁的倡导下,20年代至30年代初苏联探讨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理论气氛比较活跃。只是到了30年代后期,由于苏共党内"路线"斗争紧张进行,理论界出现了教条主义倾向和咬文嚼字的风气,形而上学的"矛盾消失"论,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完全适合论甚嚣尘上。故而此后的一段时间内,列宁倡导的上述研讨基本上处于停滞和中断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