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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失准”行为及其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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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失准”行为的提出 所谓“失准”行为,是指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操作中违背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经营准则而表现出来的一种非理性的无序经营行为。 其特征:就是经营者明知其经营行为违背商业银行经营准则的要求,但限于其片面的主观意识和客观因素的制约,以求得摆脱客观因素的制约或达到经营者的短期经营效果、经营目标而采取的经营行为。用经营者的话来说,就是“不得已为之”。它有别于经营失误或经营过错。 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失准”行为,是我国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过渡时期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一统的银行体制,银行只不过充当着政府财政的货币出纳机关,无所谓经营准则,也无所谓“失准”行为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商业银行体制完全建立后,商业银行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准则进行运作,几乎不存在“
出处 《金融经济》 1996年第5期21-23,共1页 Financ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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