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三五”法制宣传教育统编教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经财政部党组研究决定,1996年至2000年继续开展全国财政“三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6年第6期40-40,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