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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法和现实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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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加强了金融法制建设,一些具有初步法律性质的条例和暂行条例相继制定。“四法一决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的形成,我国对银行业的监管和商业银行的运营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我国金融法律的立法原则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成就是立法的实践基础,在立法过程中,还借鉴、吸收了国际上金融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我国现行金融法律的起点很高,是现实性和超前性的结合体。相对于目前金融现状来说,我国金融法的超结合体。相对于目前金融现状来说,我国金融法的超前性很为突出。
出处 《金融经济》 1996年第11期12-14,共1页 Financ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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